(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2024年毕业但未落实就业人员)和社会优秀人才(具体详见附件“其他条件”栏)。
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表中的岗位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1、毕业院校要求:详见附件“其他条件”栏。
2、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025年8月31日前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者或无法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我院可不保留其录用资格。
3、专业要求:由我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4、所有岗位中,应聘人员如若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若投递岗位有笔试环节,可以免笔试程序,采取直接考核面试方式进行录用:(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国家相关专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3)符合我院招聘基本学历学位毕业院校等规定且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PC月底通过邮箱、短信等形式联系入围人员并告知相关安排。务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
考试将根据不同岗位需求,进行笔试和面试。通过考试人员,按相应岗位招聘要求择优确定入围人选名单。
入围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四)资格复审和录用
资格复审合格的录用人员将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可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三、联系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5050015、8505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