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2021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开展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详见附件《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2021届优秀毕业生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2021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且获得学历学位),户籍不限。
1.研究生;
2.获得省(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综合成绩排名在学校前50%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部属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建设师范大学第一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5.中小学(幼儿园)文化课专业要求按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对应的学科。
6.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2021届师范类毕业生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2021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聘用后两年内(2023年7月底前,下同)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分散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报名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师范生提供毕业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师范类证明原件)。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场报名,区教育局以赴各高校开展招聘会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以各高校公布时间为准;分散报名,考生可以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报名。现场报名已招聘满的,不再接受分散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2月18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考核
本次考试采用考核方式进行,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学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考核,一般采用课堂教学、模拟教学、交流问答、实际操作、笔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由各招聘学校另行通知。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各招聘学校考核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考核结束后在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通过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聘用时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在聘用后两年内未取得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人才政策根据区有关文件执行。
2.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均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临安教育网(***jyj)和临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3.考生在应聘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到现场时应主动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配合测温。“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63805979、63721938
监督电话:0571-63926061、6372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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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2021届优秀毕业生招聘计划表.xlsx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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